一、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征兵、招收飞行学员以及民兵预备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
三、拟制本地区的各种战备、应急方案,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战备机勤任务。
四、负责组织对民兵干部的配备、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民兵武器装备及弹药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现役军人的教育,会同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属的优抚工作。
七、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工作。
八、拟制本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战时负责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十、搞好本部正规化建设和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工作。
部长:龙建新
电话:0797-45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