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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②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国家预算内收入和支出的组织管理,并负责镇政府各项预算外资金和国家规定的自筹资金,筹集分配组织管理工作。 ③组织财政收入,协调税收征管工作。 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综合管理财政收支。
所长:刘有生
电话:0797-453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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