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
2、禁止无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爆炸品、氧化剂、易燃液体等);
3、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制度,确保集会、娱乐等群众性活动的安全;
4、认真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检测检查,责令停止作业,报告重大事故和灾害三大职能;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接受镇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特大险情和灾情;
7、禁止无证、报废和农用车辆从事城乡客运经营;
9、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紧急救援。
安监员:杨武昇
电话:0797-45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