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赣州祥云湖生态农业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五云半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6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设计概况:项目占地407亩(407万m2),总建筑面积约18万m2,总投资6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远期将形成年接待约58.8万游客,日均旅游人数1838人。项目规划将旅游区内部划分为“一环,五区”。 “一环”为一条环祥云湖旅游观光带;“五区”为五个旅游功能分区,包括综合服务区、农业观光区、康体游乐区、休闲度假区、生态保育区。以及建筑相配套的设施和购置相配套的设备。
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生活垃圾、施工废水。
2、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永久性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成运行后“三废”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加强管理。
2、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设置挡风板。
3、施工中做到无高噪声及爆炸声,打桩不在夜深人静时进行,吊装设备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4、高噪声作业及施工车的进出口,尽可能远离居民住宅,施工车场地尽量平整,减少颠簸声,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营运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设施为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废气:餐饮部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净化后的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作用及加强项目绿化建设措施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污水处理站及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将污水处理站的化粪池设置于地下,垃圾中转站周边加大绿化建设,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后,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通过控制车辆出入旅游集区的行驶速度,严禁随意按喇叭、娱乐设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游客文明旅游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及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分类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处置,隔油渣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厨房厨余交由专门回收厨房厨余的部门处理,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项目通过及时生态植被恢复、加强边坡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措施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赣州五云半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赖老六
联 系 人:廖晓明
联系电话:13807970055
邮 编:341000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国际时代广场21栋9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310号)
地 址: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97-8685069
传真号码:0797-8685074
邮编:341000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您对本项目的选址有何看法;
(四)您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五)您所关心的其他问题是什么;
(六)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赣州五云半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